设定站 · 卷五 神圣希望帝国 · 四等级制与等级法 自由民法 80 字 目录正文 等级法之一种,确立自由民的公民权利。自由民法中规定,任何人不可要求自由民从事重体力劳动;自由民有集会结社和游行示威权。 源(对话轮次号)轮次 36 ← 返回本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