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寨寨会与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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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会与寨规构成中分山原有的法度:寨会享有最高司法权,寨规衡量山内大部分事情,各部门解决寨规规定由本部门管辖的问题,此外才交寨会审议。寨规也是镜缘为防自身情绪干涉司法而刻意完善的产物,其后果之一是惩罚偏柔和、累犯屡见不鲜。
中分山原本就设有地方法庭,按北沙法司法——但镜缘对于中分山内大部分事情都用寨规衡量,各部门可以自己解决寨规规定该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问题,此外才考虑交给天寨寨会审议;中分山各部门同时享有部门管辖事务的司法权,天寨寨会享有最高司法权(轮次 98)。建部之前的公共工程亦由寨会定夺:镜缘回忆,“咱们以前都是要盖个啥就寨会上商量了,要么自己安排要么请别的公司,这多乱啊”(轮次 100)。寨会还是礼制动员的场所:叶心身亡时,镜缘“在寨会上组织对‘希联最伟大的领袖’的默哀礼”(轮次 113)。
寨规成为改革对象,出于镜缘自己的司法经验。她“以往为了防止自身情绪变化干涉司法(这也是吃了许多教训后的感受)才完善寨规,制定了寨会和诸部门放权的司法体系”,但她随后发现,“自己亲临现场可以做出公正甚至残酷的裁决,而制定规矩时却倾向怀柔,对于纸面上看到的事情总是没法狠下心来——这导致寨规体系下累犯屡见不鲜,中分山给他们的惩罚不够震慑他们,也不够服众”(轮次 98)。同一段材料给出了三种处置方式的比较:镜缘个人处置往往威不可测,“虽然恐怖但反而起不到法律该有的震慑作用”;寨规相对柔和,“本来就是被改革的对象”;移交北沙监狱甚至上级机关“可以起到强大的警示作用”。
寨规的“柔和”是相对的。月见灯对黄大财宣示的是另一面:“这是规矩。你犯了规矩,就得受罚。认命吧,有命活下来我们再聊。”(轮次 68)旧册对寨内秩序的描述是,“微笑的面具下,是杀伐果断的治理方式”;镜缘与月见灯“作为友人,两人知根知底,合作制衡中分山各大势力,竟让他们从丛林法则中挣脱出来,开始为寨子的共同利益而奋斗”(旧册《黑柩人物介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