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居区与旧人处境的附录材料(安置区、护照与防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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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汇集散居区与旧人处境中不宜拆入他条的附属材料:一是补贴之诺与棚屋之实的对照,二是新城区、老城区、安置区与散居区的对应关系,三是北沙出境通道与散居区封锁的互证,四是对外开放与对内封锁的对照,包括北沙防护林项目的停工。凡属同一主题而在前九条中无处安放者,入此条。
一、补贴之诺与棚屋之实。 高氏政权许诺贫民“那里是全新的开发区,是我们专门为北沙人准备的”,并且进行了精致的宣传,因此此时已经成型的抵抗阵线只组织起了有限的示威和反抗,大部分都在萌芽阶段组织者就被逮捕,没有形成大规模血案。但等贫民们纷纷来到散居区后就不一样了——之前答应他们的“补贴”没有给他们(大部分人虽然贫穷,但以前也是有住处的),政府只是在散居区搭建了一些棚屋用于安置。
二、安置区、新城区与老城区的对应关系。 高氏政权起初斥资改造老城区,建立安置区安置移民(新人);此后主动献出房产地产的中产阶层与贵族和“新人”们一起住进了新城区或保住了老城区房产;“半个新人”们则拿着“租住补助”开始租房;贫民被赶入散居区。旧人的原有住处被让给“新人”,供“伟大的北沙发展计划”使用。
三、封锁之外的那一条缝:护照与出境。 与散居区被彻底封死相对,北沙的出境通道同样狭窄。北沙海关几乎不发放护照,只有有“需求”的上流人物和必须与帝国和希共合作的利益集团才能获得护照(如天天集团、光胜集团有对外合作刚需,持有集体护照),哪怕和平会议开始后高氏政权也收紧护照不放。北沙大学在和平会议期间举行了请求政府“为了知识自由和教育开放”发放护照及开放中长期签证的游行,但在宪兵队的严密封锁下未能产生有效社会影响——高氏政权甚至因此宣布永久禁止对希联的教育签证。旧人既无市民证、又无护照,流动的两端同时封死。
四、对外姿态与对内封锁的对照。 与以上情况相对的是,高氏政权在与帝国初次合作时便宣布开放面向帝国公民的所有签证,且从未提过所谓“意识形态测试”“无限制搜查允许”等要求——后来甚至向全体帝国租界公民授予外交豁免权。北沙政府旅游署为了迎合帝国旅游行会提出的“原生态北沙”诉求,甚至强行干涉北沙防护林项目,要求北沙防护林公益组织无限期停止动工,为了北沙旅游保护北沙的“沙漠生态系统”。帝国游客将北沙视为“什么都可以干,什么都可以玩”的地方(来自帝国国内媒体评论),因此随着商队络绎不绝地来到这里,其中不少成了租界公民。就旧人而言,防护林是他们在北沙仅有的公共环境投入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