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居区(露天监狱、自治区、黑社区、第一散居区与第二散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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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居区位于原本各种法外之人聚集的“帮派区”,是北沙政权隔离“旧人”的集中居住地。高冒以“全新的开发区”之名将贫民驱入此地,随后只发带有“散居区”标记的国民身份证明,派宪兵严守各出入口,将此处划为“自治区”令居民“自行自治”,事实上自治权落到原本就在这里的黑帮手上。散居区居民不得随意下乡,更不得随意进城,此地由此成为他们的“露天监狱”。
一、详述
散居区的位置其来有自。高冒入驻之前,北沙警察局一直在负责北沙治安,原本散居区的位置是各种法外之人聚集的“帮派区”,是警局通过各种方法限制他们不往其他地方扩散。
高氏政权对散居区的操作步骤可分四层:
驱入。广大的贫民被宪兵队拿枪赶去散居区,政府许诺“那里是全新的开发区,是我们专门为北沙人准备的”,并且进行了精致的宣传。
棚屋安置与证件降等。之前答应的“补贴”没有给,政府只是在散居区搭建了一些棚屋用于安置;政府不给他们发“市民证”,只发有“散居区”标记的国民身份证明。
武装封锁出入口。政府派宪兵严守散居区各个出入口,任何无市民证的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出入散居区,至今仍是如此(市民可以自由进出,但散居区的秩序使他们不想运用这项权利)。
伪“自治区”。政府最后要求散居区居民自己解决生存问题,将此处划为“自治区”,让居民们“自行自治”——事实上自治权落到了原本就在这里的黑帮手上。像韩帮这样的帮派尚有底线,愿意维持治安;铁狼帮则成为“无所不为”的代表。
由此形成的空间秩序是:散居区居民不得随意下乡,更不得随意进城,这里成为了他们的“露天监狱”。《新知》后来对此的判语是,散居区被宪兵团团围住,除了提供廉价劳动力什么都干不了,甚至越发被封死,未来可能完全出不来。
散居区并非只有一处。花絮材料所载警局办案场景中并称“第一散居区”与“第二散居区”,二者都被北沙警察局视为“黑社区”。以警方的说法,“散居区是‘黑社区’,两个散居区都是。虽然我们有执法权,但只要不是大事我们一般不进去。就是那种需要宪兵队出动的大事”。
二、异说
与正文不一致的说法,一并保留。
旧册《黑柩人物介绍新》在月见力条目中只写“主营业务区域,散居区的贫民”,未交代散居区的建制与封锁办法;合集轮次 123 给出“自治区”“露天监狱”“散居区标记的国民身份证明”等完整机制,本编以合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