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居区的封锁与人口流动管制(出入口守备、通行证、下乡与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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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沙对散居区的封锁由三道措施合成:宪兵严守散居区各个出入口,无市民证者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出入;居民只得持有“散居区”标记的国民身份证明,不得随意下乡,更不得随意进城;此外还有对帮派发放的进城通行证实施事后惩罚的做法。
封锁的具体安排:
出入口守备:政府派宪兵严守散居区各个出入口,任何无市民证的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出入散居区,至今仍是如此。市民可以自由进出,但散居区的秩序使他们不想运用这项权利。
证件分级:旧人只发有“散居区”标记的国民身份证明,不发“市民证”;市民证则可以出入北沙任何市民允许出入的区域。
流向限制:散居区居民不得随意下乡,更不得随意进城。从城里往散居区运货是合法的营生,反向的通行则需要凭据。
通行证与惩罚:《新知》载,韩帮曾可怜散居区居民,给他们搞了通行证来城里,结果宪兵队直接扣了他们通行证,把他们运去南边矿区挖煤,还警告各帮派再这么做就没收在城里的营业资格,直接给韩帮在商业城的店子停业三天。
封锁的效果:散居区被宪兵团团围住,除了提供廉价劳动力什么都干不了,甚至越发被封死,未来可能完全出不来。
需要与之对举的是高氏政权对外来者的两套标准:北沙海关几乎不发放护照,只有有“需求”的上流人物和必须与帝国和希共合作的利益集团才能获得护照;与帝国初次合作时便宣布开放面向帝国公民的所有签证,从未提过所谓“意识形态测试”“无限制搜查允许”等要求,后来甚至向全体帝国租界公民授予外交豁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