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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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欢山谷是中分山天寨的旅游景点,属中分山旅游公司项目,由科技部长鸣十二开发。它既是中分山“以旅游业为立身之本”的最早落点,也是科技部对外可见的一部分。
设定文本的两处记载可以互证。轮次 99 记:“科技部,本身是中分山内保密较高的部门,下辖中分山旅游公司,狂欢山谷等旅游景点是其下属项目。”旧册《黑柩人物介绍新》记鸣十二条目:“天寨的旅游项目“狂欢山谷”是鸣十二开发的。鸣十二擅长开发民用娱乐设施,但也时不时鼓捣一些武器研究。”两说并不冲突:项目的开发者是鸣十二,所属单位是科技部下属的中分山旅游公司。中分山未来“还将以旅游业为立身之本”的定位,见轮次 82;轮次 240 引《新知》语,其旅游区与林区、牧区、田地并列为已经建成的产业门类(“人家现在就已经有林区,牧区,有田还有旅游区了”)。狂欢山谷之外,中分山的旅游吸引物还包括缆车道与酒店等资产与设施(轮次 9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