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人与新人(原住民、迁入者、半个新人、流工、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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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人”与“新人”是北沙政权的分野性称谓,前者指北沙原住民,后者指随高冒民主党与宪兵队迁入北沙的移民及其后来被一并划入的本地阶层。高冒入驻北沙后推行“身份证明办理”政策,以“市民证”与带“散居区”标记的国民身份证明把北沙人切成数等。散居区的人称主动以房产地产换取投资机会与政治利益的阶层为“叛徒”,称保住工作而被迫迁出住处者为“半个新人”,失去原住处而在散居区租屋、进场打工者为“流工”。
一、详述
高冒民主党和宪兵队来到北沙以后,起初摆出一副仁善的面孔:斥资改造老城区,建立安置区安置移民(新人),摆出一副尊重原住民(旧人)的样子,宣传“统领将为北沙带来繁荣”。很多“旧人”都知道高冒是因为青都内乱失利才来到北沙的,但因为高冒的姿态,总体上对他们表示欢迎。
入驻一个月后,“新人”们逐渐扎稳脚跟,高冒开始了对他们的分化——“身份证明办理”政策开始推行。原本北沙的身份管理十分糟糕,高冒宣布“戡乱政府”将为所有人重办身份证明,其具体分层如下:
市民证的获得者:拥有“体面”工作或是拥有一定财产的小资产阶级、中产阶层和贵族得以获得“市民证”,可以出入北沙任何市民允许出入的区域,只需要缴纳“额外税”就可以保证自己的权利甚至获得更多权利。不少中产阶层和贵族都主动献出了自己部分房产、地产和其他财产来换取投资机会和政治利益——他们成为北沙发展计划的中流砥柱之一,和“新人”们一起住进了新城区或保住了老城区房产。散居区的人称他们为“叛徒”,一并划为“新人”。
“半个新人”:小资产阶级和工业区的工人们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也开始缴纳“额外税”,相当多的人被迫因此迁出住处,将住处让给“新人”,让给“伟大的北沙发展计划”,拿着政府的“租住补助”开始租房。相比中分山计划书许诺的“拆迁补助”,高氏政权的“租住补助”极其有限,除了能让他们继续有房住以外没有任何额外补助——不过至少他们因此保住了工作,没有太多异议,这些人被“旧人”们称为“半个新人”。
“流工”:并不是所有的工人都交得起“额外税”。有的工人直接下岗进入散居区成为“旧人”,有的工人失去原住处,在散居区租屋然后进场打工,被称为“流工”。
旧人:广大的贫民无法获得其他阶层的支持,被宪兵队拿枪赶去了散居区。
高氏政权此前的宣传许诺他们“那里是全新的开发区,是我们专门为北沙人准备的”。等贫民们纷纷来到散居区后就变了样:之前答应他们的“补贴”没有给他们(大部分人虽然贫穷,但以前也是有住处的),政府只是在散居区搭建了一些棚屋用于安置;政府不给他们发“市民证”,只发有“散居区”标记的国民身份证明。
抵抗阵线的成员对洪黎如此概括这一分野:“惨案吗?这只是一连串惨案的一部分。只不过以前杀的是我们这些旧人,现在来杀你们的新人了。”这句判断确认了旧人/新人不仅是居住地与证件之别,也是暴力顺序之别。
二、异说
与正文不一致的说法,一并保留。
旧册《黑柩人物介绍新》未收录“旧人/新人”制度条目,仅在月见力的介绍中以“散居区的贫民”一笔带过;合集轮次 123 则完整给出“市民证”“额外税”“租住补助”“半个新人”“流工”“叛徒”等分层细则,本编以合集为准。轮次 104 另有“北沙贫民(旧人)、市民阶层(新人)”的并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