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士、顺民与教团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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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团国的社会结构以“教士—顺民”为骨干(约法时期另有“教民”居中),由逐级教团与基层组织维持秩序。教团以义务教育、民用经济、民生福祉换取忠诚,同时以监视、连带责任与精神治疗管控顺民。
教团国官方对社会契约的表述是:向民众教授它认为民众需要知晓的知识,热衷义务教育和民用经济,重视知识的作用,重视民生福祉;建立逐级教团,建立牢固的基层组织,维护社会秩序——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换取民众的“忠诚”。顺民就是对教团忠诚的民众,否则就不属于教团国的人民;他们宣布民众应当听从诸神的代理,也就是教团和教士的指示,这就是神的指示,神的指示会带领他们走向幸福和繁荣(轮次 1)。教团官方宣称的社会理想形态,是沿用过往进盟平民区主张的世俗保守主义:人们按照传统伦理生活,各司其职,安居乐业,秩序井然;忠诚者可选为教士,不忠者万人唾弃;必要时民众应该用自己的生命向教团证明忠诚,哪怕作为祭品也应该心甘情愿(轮次 1)。
社会控制的日常机制包括:对顺民精神状况的监护与强制精神治疗;对耕种畜牧的统一安排与游街、鞭刑等处罚;对就业的强制与对教法不推荐职业的额外征税;对悖逆父母与悖逆公众伦理的举报与公开训诫;以及“屡次触犯教法者,其家族乃至社区应承担连带责任”(轮次 8)。旧册《黑柩·国家和组织介绍》补充了媒体与通信层面的监控:“无论顺民还是教团,都不得发表任何有违《启示教典》的言论。为此,教团国对全国的电话、网络和媒体进行监控。”“中央教团的人员常常蒙面行动,教皇'渊'长期不露面,只闻其指示不见其人——这一切都为教团带来了神秘感。”旧册《黑柩·意识形态介绍》则记“启示录教团通过其宗教构建起了在国内进行意识形态纯净运动的合法性。中央教团对教徒和顺民进行严密监视,确保国民不会反对启示主义意识形态”。
教团国的“民生”在对外观察中有其两面性。轮次 240 记《新知》的评价:“教团国的教皇出走了,新的教法其实挺吓人的,神权色彩很重。但他们最严苛的刑罚,石刑,至少他们自己宣称是用来教育人的。他们的教法上写了什么?教士荣誉,教士对顺民有各种各样的义务,当地的顺民要是过不好,追责教士,教士要感到羞耻。教士要带顺民种地,安排顺民衣食住行,帮顺民安排工作,什么都要到位。虽然没有自由,但过得像个人是有可能的。至少人家法律里也都在关心怎么建设国家。”轮次 29 记教团国内政路径的抉择:以第十圣人为代表拒绝希联提出的“互联网民主”技术支援,认为这套模式在教团国不现实——互联网过度普及会提升民众政治参与,影响教士监护,破坏教团的互联网监管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