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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联教育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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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联国民大会通过的以《义务教育法》为核心的教育法律群,确立了义务教育容量、学制弹性与国家标准优先的原则。

希联国民大会通过了《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任何地方法不得违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特区除外,依基本法即可)。
《义务教育法》规定各地区(希联对“地区”的规定见《卷三 希望联邦》)必须有“能确保地区内全部学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容量(不同地区可共用),根据此前希联受系统教育人口较少且极不平衡的国情,设立不同学制以适应人口受教育情况差异复杂的情况,举行“全国同学制学业考试”(学考)作为义务教育情况的最终评估标准,配合全学段过程性评估体系评估教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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