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改造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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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联的经济方针是“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与个体经济并行”,国民经济关键领域国有化、大力提倡公司集体化、保护个体经营;叶心同时主张必须继续寻找真正能够实现公有制的方案,而不陷入对市场经济的依赖。
一、详述
设定事实(方针):护宪运动和六月暴乱结束后,国民大会通过了叶心提出的“中国经验”,也就是社会主义改造和对反动派实施专政并行的方针——同时还提出了“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与个体经济并行”的方针,提出了国民经济关键领域(教育、医疗、交通等)国有化、大力提倡公司集体化、保护个体经营(包括各种互联网个体行业)的方针并实施。叶心在提交中央政治局的议案中说,“所谓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并行的体制,只是一个过度阶段,正如如今的国民大会政体一样。如今正是讨论我们党和希联最终走向的关键时期。”“我们应当承认目前的一切都只是过渡,但绝不能向人民否定未来可来,所以我们应当竭尽全力为民众献上可行道路的参考。”
设定事实(叶心的经济观):针对“市场经济主体”的主张,叶心说,“理想状态下的市场经济比许多失败的计划经济更好,市场经济的确有自己的优越性,这就是我们必须战胜市场经济的原因——我们应当努力发现真正能够实现公有制的方案,否则就会陷入对市场经济的依赖,陷入对私有制的依赖。”针对“苏式计划经济”的主张,她认为照搬苏式计划经济行不通;针对教团国的“指导式经济”,她认为“这是指导式经济,是独裁经济,根本称不上计划经济”;针对帝国俾斯麦的AI监国“计划经济”,她认为“这不叫计划经济,这甚至不只是独裁,这是极权……科技离开了人,就是怪物……我们要做的,是让政权实现全体人民的意志,高效是这个过程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设定事实(宪法条款):希联宪法中规定“私有财产的使用不可阻碍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否则人民群众有权剥夺私有财产”(北沙宪法则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在希共治理后土地“禁涨”、政府发放企业和居民补贴等政策的影响下,房地产市场趋向稳定,泡沫消失,中小企业得到照顾。
二、异说
与正文不一致的说法,一并保留。
旧册《黑柩·意识形态介绍》记希共中央对新民主主义做过“新时代的补充”,包括“阶段论”、“共存论”(社会主义植根于资本主义,社资将长期共存,不应排斥与资产阶级合作以及采用资本主义社会的某些方法)与“左翼多元主义”(鼓励左翼阵营和谐共处,为主张各类理念开辟“试验区”);合集轮次 228 时期的纲领为“人道社会主义”与“过渡式专政”。前者为旧纲领,后者为长期纲领,本卷以合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