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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事务委员会(机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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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委是特委改组后的希共特务情报机构,把“三大注意”扩为“五大注意”,并把自上而下的任命改为自下而上的选举,以“秘密事务等级公开”推动民主,为此承受了党内“实用主义者”的猛烈批评。

设定事实(改制):机密委相比于特委,不只是从“三大注意”变成“五大注意”,还彻底变更了权力体制——从自上而下的任命,变成自下而上的选举。大量“人道主义者”进入机密委,而特委元老和“特务派”们的事迹则根据机密等级进行了一定的党内公开,成为选举者们可供参考的资料,他们的去留和职务将完全由下级机构选举决定。这使得大量特委元老退休,“特务派”势力大减,人道在机密委得到了更好的贯彻;希共虽然依旧依靠机密委这一特务情报机构对付敌人,然而却世所罕见地对这一机构的事务采取了尽量公开的态度,通过“秘密事务等级公开”这一崭新实践来推动民主。
“五大注意”:在特委“三大注意”(不得暗杀,不得采用非人道手段,不得干涉人民内部事务)之上,加上不得采用人民不允许的手段、不得波及无辜。机密委正是通过遵循“五大注意”获得了广泛信任。
设定事实(机密委的组织与制衡,轮次 116):机密委规定委员必须由选举产生,且向人民公开身份,下属部门成员可由委员任命且保密身份;机密委委员主要负责总体事务决策和监督下属部门成员按照委员会决策和《机密法》执行决策,下属部门成员负责具体事务执行——这使得对于“总体事务”而言委员的机密等级可能高于成员,而“具体事务”上成员的机密等级可能高于委员,从而达到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作用。人民监察委员会等机关也有权监督机密委事务,国民大会、国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等决策机关也可以在法律监督下进行决策要求监督或干涉机密委事务。希共还在叶心主持下为机密委设计了额外的两大注意:不得采用人民不允许的手段——即国民大会等决策机关禁止的手段,此条是针对特委时期的争议作为;不得波及无辜——虽然特委并没有在青都内乱中对官员家属等群体做出实质性伤害,但此条显然也是针对此行为的。如今的机密委在“五大注意”下行使职权。
设定事实(政务公开与保密原则):希联宪法规定,国家应尽可能将政务向人民公开,但机密事务应根据机密等级对内容进行保密,同时尽可能地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如通过政务平台宣告此事存在和可以公布的梗概等;由于希共主持下修订的希联宪法是由工农广泛参与的新国民大会制定,因此可以视为“人民授权国家向自己保密的权力”。在与高冒民主党(宪兵队)联合执政时期,希共通过特委管理和执行秘密事务,与高冒的宪兵队特务对抗。希联宪法规定,一切政务都必须向民众公示,但不同的机密等级有不同的公示方法,不同的单位需要对此负责(例如对光胜反人类行径的知悉范围仅限中央政治局与异常事务委员会)。
设定事实(人事与职能):战后5年,国民大会任命路絮为希联机密委主席。机密委负责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和机密作战,可调度其他武装力量为自己服务,并受国民大会常委、国民大会和希共的领导和监督;国民大会常委有权知道国家的一切机密,并有权决定和修改事务机密等级。机密委也承担对党内腐败与滥权的调查配合工作,并曾在国民大会上被授权处理被定性为恐怖组织的案件——国民大会闭会后,红樱立刻组织已经准备就绪的机密委在红军中召集志愿者作为“国际纵队支援部队”进入走廊区(详见本卷“国际纵队”条)。
设定事实(对富贵集团的使用):希共深知富贵集团纠结了民主党的所有残党,在“南青都事件”之后没有选择正面硬刚(考虑到叶心还在北沙参加和平会议也是一方面),而是派遣机密委打算从内部瓦解富贵。

源(对话轮次号)

轮次 116、112、168、23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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