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黎的法治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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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黎的政治主张:以权威之下的法治与严刑峻法为国家根基,反对以“革命”名义的民众暴力与“空泛的民主”。此为其个人宣示,同时构成北沙内部的一条路线。
洪黎曾说过以下这些话:
“我最欣赏的国家是新加坡。他们的政府拒绝被意识形态影响,也不被空泛的民主束缚,努力建立了一个法治的、繁荣的国家。国家富强,民众幸福,这是所有政权要努力达成的目标。他们在法治上尤其有手段,他们洞悉人性的秘密,不会让任何说法成为犯罪的理由。他们会对犯罪者处以鞭刑,他们让犯罪者无处遁形。”
“政治犯这种说法完全是对法律的不负责任。政治上的事情应该允许相对自由的讨论,只要不发生一小撮人打算捆绑民意、煽动反叛的事情就应该容许。真正的罪恶是有些人借政治的由头进行犯罪,杀人放火,绑架越货,最终颠覆政权。政治犯这个词本来是应该形容这些人的,应该是与政治理念有关的犯罪,而不是因为有某些政治理念所以就犯了罪。”
“革命是好事,但革命必须在法律和权威的监督下进行。如果把民众一呼而上冲上街的行为称为革命,我认为那是对革命的侮辱。革命当然需要暴力,这种暴力应当由权威的使用者掌管,否则只会无限地滋生犯罪。纵观历史,利用革命犯罪的人从来不是少数。以前的统领很明白这个道理,他带领我们完成了对财阀的革命,将民众从财阀的黑手中解救了出来,建立了法治。然而在北沙,由于某些人的胡作非为,法治消失了。”
“宪兵队是个伟大的组织,从统领接管开始就是了。统领让宪兵队彻底摆脱了那些尸位素餐、无视民生和治安、眼里只有资本增殖的财阀带来的阴影,成为青都法治的守护者。我们曾与希共的纠察队合作抵御了无数次恐怖分子的进攻。”
“希共本不应该是北沙的敌人,北沙政府与希共交恶,我们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在众多声称自己在革命的组织中,学生军是恐怖分子的温床,人民阵线在滋养不讲规矩的混混,只有希共代表法治。纠察队和特委曾经是青都武装中高效强力的象征。如果青都内乱的时候特委真对那些官员下手,反而会清理掉民主党和宪兵队里的毒瘤——可惜他们软弱了。希共解散特委,重组纠察队,搞起了所谓的基层民主,这一切依赖的都是民众短期的热情和理想主义的浪潮,这种东西是持续不久的,空泛的民主只不过是滋生犯罪的温床。”
“希共声称要让人人都抬起头来,我却认为要想真正实现民众的幸福和国家的富强,必须让人人都在政府的权威面前低下头来,人人畏惧和崇拜政府的权威,从而不再滋生颠覆社会的念头;政府实现人人期许的权威,用严刑峻法和高效执法来摧毁犯罪分子的野心。如今的北沙,只有人人惧怕政府权威,没有权威来实现政府对人人的许诺,这只不过是让犯罪从下往上聚集罢了。我正在努力让政府实现它所许诺的权威。”
(洪黎此人的完整事迹见《卷四 北沙与走廊》。)